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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優化政務服務環境、提升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務水平,淮安市委市政府于2017年7月27日成立淮安市行政審批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市行政審批局主要負責市級相關部門劃轉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職責;承擔組織、協調、監督、考核、管理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部門和單位依法、高效辦理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指導、協調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市行政審批局下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政府便民熱線服務中心、市政府網站運行管理中心和市投資項目代辦服務中心(市投資建設項目聯合評審勘驗服務中心、市數字化聯合審圖中心)5個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即從整體上形成了淮安特色的“一委一局二辦五中心”體制體系格局(一委,即市政務服務管理委員會,系議事協調機構;一局,即市行政審批局;二辦,即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公室;五中心,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政府便民熱線服務中心、市政府網站運行管理中心和市投資項目代辦服務中心),優化了淮安政務服務環境,助推了經濟社會發展,在省內外產生了積極的影響。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蘇州等地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方案的復函》(蘇辦〔2017〕19號)和《市政府關于設立淮安市行政審批局的通知》(淮政發〔2017〕95號)精神,設立市行政審批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其主要職責:(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政府便民服務熱線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措施,負責擬訂相關的規范性文件和發展規劃。(二)負責辦理市級部門劃入的市場準入、投資管理、建設工程、社會事務等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三)負責規范全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推進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對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優化、壓縮時限,并對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協調解決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事項辦理中出現的相關問題。(四)負責市政務服務平臺的建設和管理,對市各部門、單位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窗口辦件情況進行督查、統計、分析,對窗口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訓和年度考核;負責市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和管理,對縣區政務服務體系的運行進行指導和監督;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對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五)負責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指導和協調,牽頭擬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和交易目錄;組織擬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規則和操作規程;負責管理和使用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審)專家庫;負責法律法規尚未明確監管部門交易事項的監管;對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交易活動實施現場監管;承擔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交易行為監管責任。(六)指導、協調和監督市政府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市政府網站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便民服務熱線的日常管理;負責統籌協調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系統的相關工作。(七)負責指導全市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政府便民服務熱線等信息化建設和管理;負責市政務服務網的開發、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工作。(八)負責對進入市政務服務平臺的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及其他政務服務等事項的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九)負責組織協調投資建設項目并聯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推進投資建設項目幫辦、代辦服務工作。(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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