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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要職責:(一)負責起草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地方性規章草案,擬訂全市全民衛生健康規劃、計劃,制定衛生健康地方標準并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并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三)制定并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四)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對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組織實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六)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依法負責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七)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準入。制定并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范、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范。(八)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 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計劃生育政策。(九)指導縣(區)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 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 展。組織開展衛生健康領域對外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 (十)負責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市重要會議與 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十一)協調有關部門對全市艾滋病實施防控和干預,控制艾滋病的發生和蔓延。(十二)負責中醫藥管理工作,負責擬訂中醫藥發展規劃和計劃,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責任。監督中醫醫療、保健等機構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的執行,指導和協調中醫醫療、科研機構的結構布局及其運行機制改革。(十三)指導市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十四)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市干部醫療保健委員會、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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