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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教育局主要職責:(一)研究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理論宣傳。負責市教育局二層機構和市直學校黨的建設,按管理權限選派民辦中小學校黨組織負責人。研究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工會、共青團、少先隊、婦聯等群體組織建設。(二)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規和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關于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有關教育地方性法規。(三)指導全市中小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體育衛生與藝術、勞動教育、國防教育、安全穩定工作。(四)負責推進全市教育現代化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校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中小學校按照自治區擬訂的學校設置標準做好規劃建設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五)負責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六)負責基礎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工作。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推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七)負責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工作。貫徹執行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指導意見和辦學標準,開展職業教育評估。指導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做好職業教育學校布局和專業結構調整等工作,指導職業教育就業指導工作。(八)負責少數民族教育工作。統籌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九)負責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和組織全市中小學校人才隊伍建設。(十)負責各級教育類招生考試、自學考試和中小學學籍學歷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中小學校招生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對有關教育考試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十一)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擬訂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規劃,指導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十二)負責全市中小學校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參與漢語國際推廣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全市中小學校與港澳臺地區的教育合作與交流工作。(十三)負責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擬訂全市中小學校信息化規劃并協調組織實施。(十四)負責全市民辦教育學校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制定全市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與規劃,規范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十五)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負責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依法組織實施對全市中小學校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十六)負責監督管理本部門主管行業領域、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十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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