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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檔案局主要職責:1.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事業,并對本行政區域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2.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及檔案工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3.組織協調全市檔案宣傳、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設,依法查處檔案違法行為。4.對重大建設項目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會同項目主管部門對重大建設項目檔案進行驗收。5.負責檔案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審批工作。6.依法接收和集中統一管理市直機關的檔案資料,負責征集散存在市內外與本市有關的檔案、資料;接收和管理電子檔案工作。7.承擔市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的各項工作任務,按規定接收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公開的政府信息,并向社會公眾提供查閱利用。8.建立健全檔案安全規章制度,配備檔案保管設施設備,防止檔案破損、褪變、霉變、蟲蛀和散失;利用現代化技術手段保護和管理檔案,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采取有效措施,對重點檔案進行搶救、修復。9.負責建設市級數字檔案館,為公眾提供檔案信息服務。10.負責向社會提供利用本館保存的檔案、資料,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對到期檔案進行鑒定,定期向社會公布開放檔案目錄;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編纂、公布、出版檔案史料。1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和自治區檔案局下達的業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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