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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一)擬定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二)擬定人民防空事業發展戰略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三)擬定并監督實施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審核全省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審核、監督城市總體規劃中的人民防空事項,監督檢查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指導、監督人民防空的行政執法工作。(四)承擔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負責省級人民防空指揮所建設與監督管理;指導各地擬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并監督檢查;組織和指導城市防空襲演練。(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協調利用郵電、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對人民防空通信網建設實施計劃、技術和質量管理,監督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六)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范管理、共享和開放。(七)負責組織和協調戰時發放空襲警報和實施燈火管制工作,承擔組織人口與戰備物資的疏散和隱蔽工作;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組織消除空襲后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工作。(八)負責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指導人民防空專業隊伍訓練工作;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伍完成政府賦與的有關搶險救災任務。(九)監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擬定人防工程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實施。承擔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地面建筑修建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實施計劃、技術和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工作;承辦省直及中央在黔單位結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項目、設計審批、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十)擬定人防工程經費的計劃安排建議并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監督管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收取和使用工作;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平時開發利用工作,指導、監督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的人民防空事項。(十一)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十二)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的監督管理,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算并對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十三)承擔組織協調本省范圍內火箭殘骸落區安全防護和回收工作。(十四)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十六)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省軍區和省國防動員委員會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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