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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劃、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做好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校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三)擬定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四)負責事業單位有關人員調配和特殊人員安置工作。(五)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有關干部任免事項。(六)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并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政策;擬訂社會保險關系轉續政策;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工作。(七)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八)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政策,完善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調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評工作。(九)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人才選拔、引進和培養工作;擬訂引進留學人員的辦法和措施。(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政策,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稱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十一)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督促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十二)負責統籌實施工傷保險支付、定點醫療機構費用結算結算審核等管理辦法。(十三)負責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宜,按規定承擔外國人來筑有關工作。(十四)受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范管理、共享和開發。(十六)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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