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貴陽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一)根據國家和省、市關于城市管理、市容環境衛生、市政設施、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及城市綜合執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市情況,草擬相應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本部門制發的規范性文件的報備工作。(二)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和城區防汛工作。(三)負責市政年度維護計劃的編制、會審、申報工作,并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負責對市政設施的維護和改擴建工程的組織和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城市污水處理工作;負責城區臨時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的審批管理工作。(四)根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于在貴州省貴陽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的復函》(國法函〔2001〕134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在貴陽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的批復》(黔府函〔2001〕362號)規定,組織實施并監督行使市容環境衛生、規劃、市政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負責城市綜合執法隊伍的建設及管理,制定有關規章制度并指導實施,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五)研究擬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和檢查;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對全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六)負責制訂城市管理信息化相關規定和技術標準;制訂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的總體目標、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信息化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城市管理政府網站等公眾服務信息平臺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城市管理信息技術的研究、應用與管理工作。(七)組織編制所屬單位的年度資金使用計劃,負責城管系統各類統計報表的編制匯總上報工作。(八)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