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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義市衛生健康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規;貫徹執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政策規劃、標準和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根據國家、省衛生健康規劃,編制我市衛生健康規劃并組織實施;制定并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三)擬訂并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執行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四)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性標準。(六)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綜合監管,負責傳染病防治綜合監管,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管體系。(七)監督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范、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范。(八)負責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及形勢分析,研究并提出促進全市人口與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并組織。(九)指導地方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十)負責社會辦醫療機構規劃和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十一)負責市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十二)結合部門職責,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范管理、共享和開放。(十三)提出加強全市醫院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醫院黨建工作質量進行評價。(十四)貫徹落實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規和政策措施;擬定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制定行業標準并組織實施;指導、督促基層中醫藥規劃及發展,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加強監督中醫醫療服務管理,指導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推廣;組織民族民間醫藥理論、醫術、藥物的發掘、整理、總結和提高工作;組織開展對中醫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醫藥文化的繼承發展;協助推動中藥產業發展。(十五)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遵義市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中醫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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