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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一)牽頭擬訂全州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政策措施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二)統籌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進重大科技決策咨詢制度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和科技園區建設。(三)牽頭建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臺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州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并監督實施。(四)擬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擬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并監督實施,參與編制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五)編制州級各類科技計劃和重大科技項目規劃并監督實施;統籌協調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范。(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點任務并監督實施。(七)牽頭開展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推進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黔西南州科學技術獎的評審組織工作。(八)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組織開展科技評價機制改革,開展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州科技保密工作。(九)擬訂科技對外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地方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十)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歸口管理來黔西南州的國(境)外專家,按程序辦理外國專家來華許可事宜,推動建立外國高水平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系服務機制。按規定承擔外國人來華工作有關事項。(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十二)負責州“星火計劃、科技扶貧”試驗區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黔西南試驗區科技項目與科技部及有關部門的聯系、協調和服務工作。承擔科技部及有關部門在黔西南試驗區科技項目的組織實施、監督和管理工作。(十三)結合本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省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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