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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財政局主要職責:(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州財稅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相關分配政策,完善鼓勵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財稅政策。(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債務管理等的地方性規章草案。(三)承擔全州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州級財政收支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年度州級財政預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州和州級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決算和國有資產管理情況。擬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四)加強和改進預算管理,構建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五)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統籌、協調、指導,強化政府債務管理職責。(六)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公益金。(七)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八)擬定并組織實施政府采購制度和辦法;管理和指導政府采購相關工作;執行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政府采購中的投訴事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專控商品和政府采購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九)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州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州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十)辦理和監督州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和省、州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撥款,貫徹執行州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州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地方政府債務。執行國家政府債務管理和中央代地方發行國債管理的制度和政策,防范債務風險。按規定對國際金融組織以及外國政府對我州的貸(贈)款進行管理。(十三)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管工作。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十四)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負責管理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 指導代理記賬管理工作。(十五)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監督檢查;負責財政重大支出的績效評估工作。(十六)制定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組織財會人員開展財政、會計業務知識培訓。開展財政業務重大問題的調研。(十七)負責全州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加強計算機網絡信息建設,為財政管理提供技術保障。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十八)將州財政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職責劃入州農業農村局;(十九)將州財政局的州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劃入州審計局;(二十)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大數據等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二十一)承辦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財政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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