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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國務院正式批復設立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從此成為中國大陸境內繼上海自貿試驗區之后的第二批自貿試驗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范圍總面積118.04平方公里,包括福州、廈門、平潭三個片區。其中福州片區31.26平方公里、廈門片區43.78平方公里、平潭片區43平方公里。按區域布局劃分:福州片區重點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交流合作的重要平臺、兩岸服務貿易與金融創新合作示范區。廈門片區重點發展兩岸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合作示范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和兩岸貿易中心。平潭片區重點建設兩岸共同家園和國際旅游島,在投資貿易和資金人員往來方面實施更加自由便利的措施。按海關監管方式劃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重點探索以貿易便利化為主要內容的制度創新,開展國際貿易、保稅加工和保稅物流等業務。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重點探索投資制度改革,推動金融制度創新,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和高端制造業。對福建而言,通過設立自貿試驗區,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營造更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對增強發展軟實力,實現政府管理經濟方式轉變,推動長遠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福建自貿試驗區將以開放促改革。堅持擴大開放和深化改革相結合、培育功能與制度創新相結合,著力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營造國際化、市場化、法制化的營商環境,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福建自貿試驗區將立足于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結合國家戰略和福建特點,深化對臺經濟合作,力求充分發揮福建對臺優勢,率先推動閩臺之間投資貿易自由化和資金人員往來便利化進程,與現有的上海自貿試驗區形成互補試驗、對比試驗。福建自貿試驗區將服務于 “一帶一路”戰略。作為國務院確定的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我省積極拓展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經貿合作,進一步優化福建對外開放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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