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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要職責:一、執行黨中央對外政策,綜合歸口管理全省外事工作,對全省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外事工作履行指導和監督職責,統籌協調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務。二、宣傳宣講黨和國家的外事政策,組織開展外事政策和外事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相關工作建議。三、規范外事管理,完善和落實外事管理規章制度,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和遵守外事紀律的情況,參與查處因公出國(境)工作中的違紀違規案件。四、負責承辦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云南省人民政府、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云南省委員會的對外事務;接待來訪的國賓、黨賓、議會外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接待從事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機構人員。五、歸口管理因公臨時出國(境)事務,負責因公臨時出國(境)任務的審核或審批,頒發出國(境)人員因公護照。六、歸口管理涉港澳事務,負責因公臨時赴港澳任務的審核或審批,頒發因公赴港澳人員通行證;審核報批滇港澳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間交往事務;接待來訪的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間代表團(人士)。七、負責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云南段國界及邊境涉外事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八、協助省委、省政府綜合歸口管理本地區涉領館的外事事項;對外國駐滇領事機構進行日常管理。辦理本地區領事認證業務。九、負責指導媒體進行涉外新聞報道;參與審核重要涉外文稿。十、歸口管理外國記者來滇采訪事務;指導有關部門安排外國記者采訪活動;管理外國駐云南省的新聞機構和常駐記者,負責辦理外國短期采訪記者的簽證電。十一、負責審核辦理邀請外國人來華《被授權單位邀請(確認)函》、審核辦理《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十二、負責審核審批有關部門申辦、承辦或協辦的國際會議。十三、指導和管理云南省區域合作辦公室的工作,統籌和歸口管理我省區域合作中的重大涉外事項。十四、指導云南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開展民間對外交往活動及云南省國際友好城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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