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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相關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其主要職責是:(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依法參與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市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三)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市級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參與擬訂市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統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相關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五)研究協調有關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國際產能合作的政策,參與研究對外開放的有關問題,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牽頭推進實施全市“一帶一路”建設工作;(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統籌協調政府各類投資資金的使用,提出資金年度規模和投向并且納入投資計劃管理,安排市級有關財政性專項建設資金,負責編制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年度建設計劃。協調推進全市重大項目建設,編制年度重大項目建設計劃。擬訂并且推動落實全市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推動落實“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統籌推進揚子江城市群和里下河生態經濟區等重點功能區建設。組織編制并推動實施全市新型城鎮化規劃。牽頭協調推進對口支援、對口幫扶和對口合作工作;(八)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全市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并且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規劃全市重大產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并且推動實施全市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綜合研判全市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市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全市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十)跟蹤研判經濟安全等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協調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措施;(十一)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健全全市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并且組織實施;(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市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十四)貫徹落實有關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提出我市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依法擬訂能源發展規劃、計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研究能源戰略布局和結構調整,承擔能源行業管理職能。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審核上報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監測能源發展狀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負責編制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行業節能等專項資金計劃并組織實施;(十五)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發展規劃建議。組織實施全市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管理全市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負責市級儲備糧棉管理,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統一負責本市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市級政策性糧食儲備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市級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十六)承擔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市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長三角一體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招商引資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對口支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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