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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科技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二)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基礎研究、科技支撐等各類科技計劃,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協調推動國家和省科技重大專項的組織實施。(三)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四)指導重大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科技公共服務平臺、企業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礎設施的建設,負責市級及其以上相關載體的認定、申報工作,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政策措施,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園區)、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和科技孵化器、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等各類科技創新載體的建設。負責全市高新技術企業的組織評審、報批工作。(六)牽頭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激勵企業創新的政策措施。(七)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現代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指導科技示范推廣基地的建設。(八)負責本級科技部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優化科技資源配置。(九)負責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管理科技成果、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和科技檔案等工作。(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牽頭負責全市科學普及工作。(十一)擬訂全市對外科技交流計劃,組織開展國際技術轉移工作。根據市政府授權,承辦全市對外科技交流合作中有關團組、人員出國(境)的初審事項。(十二)負責全市專利及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專利及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專利及知識產權規范性文件,擬訂相關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及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知識產權有關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承擔規范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規范和管理專利技術交易,負責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工作;負責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咨詢服務機構的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專利代理人的業務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范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統籌協調全市涉外知識產權事宜,負責專利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交流。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專利信息的傳播利用;組織建立知識產權預警和維權援助機制;組織開展知識產權統計工作。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和專利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工作,擬訂有關知識產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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