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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一)指導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擬訂機關事務管理的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二)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三)擬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下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項目初審、規劃、建設、調配、大中修、處置和權屬等管理;(四)擬訂市級機關周轉房管理制度,負責市級機關周轉房的調配、維修和使用等管理工作;(五)按規定承擔市級機關資產管理工作,制定具體制度并組織實施;(六)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指導和協調市級機關安全保衛、人民防空和愛國衛生工作。負責管理和監督市級機關大院后勤服務保障工作,指導后勤服務單位業務工作;(七)擬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的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下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編制、標準、配備、使用、處置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公車定點維修、加油、保險、車輛租賃等政府采購、管理工作。推進公務用車平臺化、標識化、信息化管理,承擔市級機關公務用車平臺的運行管理;(八)負責扎口市級機關大院網絡化工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九)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市級機關后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監督實施,指導市級機關后勤服務工作;(十)承擔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等的服務保障工作;(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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