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山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一)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建立落實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藥品安全風險。(二)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三)組織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注冊管理制度。負責醫療機構制劑注冊管理工作。(四)負責藥品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的行政許可工作。負責藥品批發許可、零售連鎖總部許可工作。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互聯網銷售第三方平臺備案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審批。承擔執業藥師注冊管理工作。(五)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依職責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上市后風險管理和處置工作。(六)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七)負責制定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八)負責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信用體系建設。(九)指導市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履行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相關監督管理職責。(十)完成省委、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