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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地震局主要工作職責:(一)貫徹落實國家、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范,擬訂有關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二)組織編制全市防震減災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監督防震減災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三)負責建立全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制定全市地震監測臺網規劃;參與建立地震監測信息共享平臺;負責地震預測意見的管理;組織震情跟蹤、震后趨勢判定和可能與地震有關的異常現象調查核實;對市(區)地震監測臺網(站)和群測群防工作實行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四)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市地震災害預防工作體系。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管理工作,并檢查監督落實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地震小區劃圖;組織、指導防震知識宣傳教育和地震應急救援演練等工作。(五)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市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地震應急預案;指導市有關單位制定部門地震應急預案,檢查監督落實情況。開展地震應急救援新技術和裝備的研究開發;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六)負責地震震情、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地震災害損失調查評估工作;參與編制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規劃。(七)依法承擔有關地震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執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八)開展防震減災科技合作與對外交流。(九)指導市(區)防震減災工作。(十)承辦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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