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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民政局是負責重慶市社會救助、優撫安置、社會福利、社會服務等職能的部門,也是履行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的重要職能。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承擔依法對全市性社團、跨區縣(自治縣)社團、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的責任。指導、監督區縣(自治縣)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三)擬訂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干部、軍隊離退休干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政策和工作計劃;承辦烈士的報批審核和褒揚工作;審核報批市級重點烈士紀念建筑物保護單位工作;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四)擬訂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工作政策;負責核查、上報災情;管理分配市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組織、指導社會捐贈工作。(五)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六)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基層政權建設的相關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和城鄉社區建設工作。(七)擬訂行政區劃規劃和政策;負責縣以下行政區劃調整的審核報批和承辦縣以上行政區劃調整的申報工作;主管地名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區劃界限管理工作。(八)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各類福利設施標準并組織實施;負責城市“三無”和農村“五保老人”的供養和管理工作;負責社會辦養老機構的管理。(九)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推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擬訂福利彩發行管理辦法,管理本級福利資金,監督指導全市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十)擬訂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的政策,指導婚姻、殯葬和兒童收養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十一)組織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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