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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外事、僑務、港澳方針政策和法律、 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決策部署,并負責監督檢查: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外事、僑務、港澳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為省委、省政府的外事、僑務、港澳工作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起草外事、僑務、港澳工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督促落實。(二)歸口管理全省外事、僑務、港澳工作:協同省級各部門處理重大涉外、涉僑和涉港澳事務:協調省級各部門的外事、僑務、港澳活動計劃和各地重大活動;協助中央有關部門做好需要地方配合的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三)負責接待來我省訪問或進行公務活動的國賓、黨賓,外 國駐華使領館官員,國(境)外其他官方、知名企業、機構高層人員;統籌安排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統籌辦理副省以上領導的對外交往事宜:指導其他外賓的接待工作。(四)歸口管理各國駐華使領館官員在浙活動:負責協調我省參加各國駐華使領館舉辦的活動:負責協調處理突發性涉外事件:負責協調處理我省在境外公民和機構的領事保護以及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浙活動管理工作;協助省有關部門對在浙外籍人員的管理工作。(五)負責協調我省與外國友好省州縣、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管理我省與外國的結好工作,辦理結好報批手續并負責日常聯系工作。(六)歸口管理全省因公出國、赴港澳任務審核審批和邀請國外、港澳人員來訪工作,負責對全省具有外事審批權單位因公出國(境)任務審批的指導監督;承辦省級領導出訪和邀請國外相應人來華的報批工作:辦理因公出國人員護照、因公赴港澳人員通行證和代辦外國簽證 (APEC 商務旅行卡)工作:負責領事認證工作: 督促并協助有關部門對出國(境)團組、人員進行外事政策和紀律 教育。(七)負責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處置涉僑 突發事件,指導市縣僑務工作。(八)指導、開展對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開展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僑界的聯誼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海外僑胞、港澳同胞和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對臺工作,承辦有關涉僑事宜的審核審批工作。(九)指導歸僑僑眷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在國內合法權益維護工作:指導并參與監督涉僑捐贈財產的使用和管理 :負責認定華僑、歸僑、僑眷身份。(十)指導、推動涉僑和港澳經濟、科技、文化、人才合作與交流,協調涉僑和港澳經濟投訴工作協調在浙港澳機構及人士的管 理工作;指導僑商協會有關工作。(十一)負責我省與中央人民政府駐港澳聯絡辦、外交部駐港 澳特派員公署、駐港澳部隊以及港澳特區政府、重要民間團體的聯 系和接待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我省與香港、澳門因公往來的有關事務。(十二)歸口管理我省社會組織對外友好工作,統籌協調、組織指導我省社會組織的國際交流活動,負責國外重要民間團體、知 名人士的聯系和接待工作。(十三)配合和協助省外宣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群眾性外事 紀律教育工作;提供有關國際形勢、對外政策、重大國際問題和全省外事僑務工作的宣傳材料,編輯印制外宣材料;負責外國記者來我省采訪的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港澳記者在浙釆訪的有關事宜,協同審核重要涉外報道;協調做好涉浙外媒輿論引導工作;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十四)負責全省外事干部、涉外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協助 紀檢監察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外事紀律、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協 助處理違反外事紀律和保密規定的重大案件。(十五)承擔省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十六)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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