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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司法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司法行政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二)管理市屬監獄,指導監督市屬監獄執行刑罰、改造罪犯工作。(三)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四)擬訂全市法制宣傳與普法教育的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區、各部門、各行業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和對外法制宣傳工作。(五)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公證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六)指導管理全市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七)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指導、協調全市" 12348 ”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務中心工作。(八)監督管理面向社會的司法鑒定機構及鑒定執業活動;組織實施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依法行政。(九)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班子;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十)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物資裝備;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十一)指導協調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外事工作。(十二)指導市律師協會、市公證協會、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等市司法局下屬的協會工作。(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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