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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民政局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民政行政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民政事業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和政策;指導基層民政工作。(二)負責市屬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監督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三)負責全市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承辦傷殘等級、烈士稱號的申報工作;承擔市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四)負責軍隊離退休干部、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等接收安置、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優撫對象數據庫的建設與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全市軍供管理和保障工作;承擔市軍隊離退休干部和退伍軍人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五)負責全市救災減災工作,核查上報發布災情,監督管理救災款物分配使用;組織制定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指導避災安置場所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社會救災捐贈,負責接收社會捐贈;指導全市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倒塌房屋爭議裁定工作。(六)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依法管理、指導慈善事業;指導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指導、組織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指導、協調全市革命老區扶貧工作,負責農村老黨員、老交通員、老游擊隊員的生活困難定期補助工作;負責對口支援和結對幫扶工作。(七)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指導和監督全市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負責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負責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八)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推進城鄉社區建設。(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和政策,推進全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十)負責行政區劃管理;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十一)負責殯葬管理、婚姻登記管理和收養登記工作。(十二)負責民政事業規劃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福利彩票的發行、銷售、管理。(十三)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十四)負責全市地名標志的設置和管理,負責全市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十五)負責全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新建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規劃的審核,指導小型水庫移民有關扶持工作。(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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