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湖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及國家和省關于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有關規定;負責擬訂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規劃和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二)負責行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城鄉規劃、城市綠化、市政公用、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土地和礦產資源、建筑業、房地產業、人防(民防)、水行政、安全生產、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陸域漁政、林政、教育、商務、旅游、價格、體育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三)負責行政執法的統籌協調和指揮,以及對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四)負責全市重大或專項綜合行政執法活動及應急處置;組織查處綜合行政執法范圍內跨區域和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五)受理并辦理綜合行政執法相關的投訴和舉報;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案件的行政復議和相關行政應訴工作。對下級執法不當和應作為而不作為的,予以更正或直接查處。(六)負責指導全市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全市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七)研究提出完善綜合行政執法體制、調整綜合行政執法相關事權行使范圍和權限的意見和建議。(八)牽頭建立健全綜合行政執法協作配合和聯合執法機制,完善綜合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機制;負責建設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平臺。(九)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數字城管”工作。(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