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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主要職責:(一)貫徹落實黨委、政府關于“三農”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開展“三農”政策的執行情況和“三農”情況等調查。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供銷社、農合聯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建立健全全市供銷社和農合聯的規章制度。(二)根據市政府授權,負責重要農業生產資料、防汛救災物資的儲備、調運和經營管理。(三)負責生產合作體系建設;負責技術推廣、生產性服務等生產服務工作;牽頭組織或指導協調農民合作社培育發展、農產品展示展銷、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農民技能培訓等工作,組織開展配方施肥、農機作業、統防統治、收儲加工、產品推介、信用擔保等生產經營服務。(四)負責供銷合作體系建設,加強供銷服務功能,強化農產品流通服務,推進基層供銷社的改造提升;組織實施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醫藥等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建設。(五)負責全市農合聯系統內的農村合作金融體系建設,負責設立農民資金互助會、農民保險互助會等合作金融組織的前期相關資格審查,并對其建立、運行管理和風險防控等進行指導;組織開展政策性涉農保險等相關工作。(六)負責社有資產監督、管理和運營,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保障資產保值和增值;指導社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提升綜合實力。(七)根據市農合聯理事會授權,管理市農合聯資產經營公司和農民合作基金,保障資產和基金的保值增值。(八)協調成員社之間的關系,促進合作社的聯合,維護供銷合作社及其成員單位的合法權益;組織開展與國內外合作組織之間的交流活動。(九)承擔市農合聯執委會的工作。(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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