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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主要職責:(一)組織實施有關機關事務的政策、規劃、標準及有關規定和制度,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服務、保障工作。(二)承擔財務代管單位的經費管理工作。承擔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維修、公務用車配備更新和運行、后勤服務、重大會議活動等經費管理工作。(三)承擔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分配、調整和維修等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黨政機關房產產權產籍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市級黨政機關土地使用權實行歸口管理。負責市級黨政機關住房制度改革相關問題的處理和協調。(四)承擔市行政中心規劃管理、安全保衛、食堂膳食、會場總務、綠化保潔、消防人防、收發通訊等后勤服務保障和設備設施保障管理工作。(五)按分工承擔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平臺公務車輛的編制管理、牌證管理工作,擬訂配備和更新報廢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及相關部門重要公務、調研等活動用車的統一調度、派遣服務、成本結算等工作。(六)承擔市行政中心節能管理和垃圾分類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相關工作。(七)承擔或參與全市性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相關會務和保障工作。(八)承擔市級領導及擔任過地市級領導職務老同志有關生活服務工作。(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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