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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市司法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二)負責全市強制隔離戒毒的管理、監督工作。(三)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四)擬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教育的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區)、各行業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工作。(五)指導管理監督全市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公證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協助省廳管理在我市設立的國外(境外)律師機構。(六)指導全市司法行政機關管理基層司法所和人民調解、解教安置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七)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涉港澳臺法律事務。(八)監督管理全市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及其司法鑒定活動。(九)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導協調全市“12348”法律服務工作。(十)組織實施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十一)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基層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市勞教所領導班子,協助縣(市、區)委管理司法行政機關領導干部;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十二)負責局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十三)指導協調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信息化建設;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外事工作;承辦國際有關對口部門的往來業務,開展政府和民間的法律交流與合作。(十四)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槍支彈藥服裝車輛通訊器材等物資裝備。(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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