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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市水利漁業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水利、漁業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水利、漁業規范性文件及有關政策,經批準后組織實施。組織制訂并監督實施全市水利、漁業產業發展規劃、計劃。2、統一管理和保護全市水資源、漁業資源和水利設施。負責全市水資源監測和調查評價、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及水質監測報告;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節約用水,水功能區劃、城鎮供水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監測控制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河道、水庫、河口、灘涂和江堤等水域及岸線的管理和保護。3、負責全市水利、漁業基建項目規劃、計劃、建設施工、質量監督等工作。4、負責水利、漁業行政許可事項及制度的監督實施。5、負責水利、漁業規費征收、行政執法,協調處理并仲裁地域間、部門間的水事、漁事糾紛。6、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旱、水土保持工作。7、組織、指導全市水文工作,負責水文行業管理。8、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鄉鎮供水、人畜飲水等工作。9、負責全市水利、漁業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水利、漁業隊伍建設。10、制訂水利、漁業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漁業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研究并提出經濟調節意見。11、承辦省水利廳、省海洋與漁業局、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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