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創新浙江舟山群島新區行政體制的意見〉的通知》(浙委辦發〔2013〕57號),設立舟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市測繪與地理信息局牌子。市規劃局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合署辦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規劃局)是主管新區(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城市建設與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城市規劃、村鎮規劃、測繪事業、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筑業、住房保障和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和綜合指導新區(全市)住房保障、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起草有關規劃、建設、管理的規范性文件,經批準后組織實施。(二)根據新區(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規劃,擬訂新區(全市)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和體制改革方案,并監督指導實施。(三)負責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和房產行業管理工作;負責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擬訂新區(全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并指導實施;負責房屋產權產籍管理;負責推進新區(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指導新區(全市)城市房屋征收工作。(四)負責新區規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新區(全市)城鄉規劃管理。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指導優化城市土地資源配置和利用的規劃管理;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規劃、區域規劃的審查;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管理城市建設檔案。(五)依法管理新區(全市)的測繪市場;負責新區(全市)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技術管理、測繪成果質量監督和測繪成果資料管理;管理和維護新區(全市)測量標志工作;負責新區(全市)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管理。(六)擬訂新區(全市)建筑行業、勘察設計行業、建設中介服務行業、建筑節能和建設科技的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規范新區(全市)建筑市場、勘察設計市場建設中介服務市場秩序,對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招投標、施工、中介服務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建筑施工等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七)擬訂新區(全市)城市建設與管理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行業技術導向和產業政策并指導和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新城區域重大項目建設及跨區域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新區(全市)城鎮市容、環衛、園林綠化、排水、燃氣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新城區域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和市政、園林綠化等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定海城區市政、園林綠化等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新區(全市)村鎮建設等工作。(八)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執行浙江省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定額、合同的實施。(九)負責推進新區(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科技進步、建筑節能、城鎮減排工作。(十)開展新區(全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十一)承辦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