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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訂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提出發展全市交通事業的政策措施,并監督執行。2、組織編制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制訂固定資產投資、運輸、交通科技、教育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3、負責全市的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及其配套項目建設、維護和公路路政、航政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4、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包括出租汽車和旅游運輸)、汽車租賃、搬運裝卸、運輸服務、機動車檢測和維修、運輸技術規范、標準和定額、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優化運輸結構和協調發展;對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必要的調控;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運輸市場。5、負責全市水上交通運輸安全的行業管理和負責市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負責船舶和船用產品的技術檢驗工作;負責航道和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6、負責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7、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規費稽征和使用管理,并進行監督管理和內部審計。8、組織、指導交通行業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指導交通行業的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導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人事勞動工作。9、負責對外交通經濟交往、引進資金、引進智力工作,開展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10、負責交通戰備日常工作,協助、配合有關部門管理車站、港口(碼頭)的治安工作。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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