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002]350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2號)及省建設廳《關于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調整實施方案》的復函([2003]函房字33號)、省編委《關于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規格的批復》(浙編[2003]5號)和麗水市編委《關于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批復》(麗編委[2003]14號)等文件精神,于2003年8月22日正式成立的直屬市人民政府的副處(縣)級事業單位。內設綜合處、歸集管理處、使用管理處、計劃財務處四個職能處室;下設青田、景寧、云和、龍泉、慶元、遂昌、松陽、縉云八個分中心,現核定編制78人,其中市本級核定編制19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對全市住房公積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制度、統一核算”。 其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并組織實施國家和省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落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決策和決定;(二)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行政執法。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支取、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償還等行為實施監督檢查,依法對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三)負責編制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報告,編制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決算報告,編制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四)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轉移、封存等業務,審批核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與使用。(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財務核算,負責對住房公積金會計資料真實性、準確性、可靠性的稽核,并向社會公布經國家審計部門審計后的住房公積金財務年度報告。(六)負責住房公積金的安全保值與增值,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建立個人住房貸款信用系統,保證貸款本息按月回收。(七)負責記載職工一次性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月補貼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審批核準職工一次性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月補貼的提取、使用。(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