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2006年8月1日,珠海市行政服務中心(珠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正式成立。2013年4月25日,更名為珠海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珠海市政務服務管理局隸屬市政府管理,正處級建制。珠海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的主要職責包括:1.組織、協調、管理、監督市級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的實施。2.負責網上辦事大廳的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各級政務服務機構開展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工作,協調推進政務服務機構之間的網絡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3.負責進駐市政務服務大廳的事項和人員的管理、檢查和考核工作;受理對服務窗口及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服務態度、辦事效率、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投訴、意見和建議;對政務服務質量進行定期評估,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4.協調審批職能部門簡化審批環節,優化辦事流程,推進協同審批,對涉及多部門審批的事項組織聯合審批。5.指導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市、區、鎮(街)、村(居)四級)建設,制定和監督實施市政務服務機構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務標準和服務規范。6.受市政府委托對“珠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珠海市市民服務熱線管理中心”進行管理。7.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公共資源交易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對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和發展進行總體規劃、統籌協調、政策引導、監督管理。8.負責制定、監督、實施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負責市場交易活動的綜合監管、組織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的綜合匯審。9.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市場交易活動的現場監督,協調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主體做好對交易事項的法定監管工作。10.指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建設管理工作;制定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有關管理辦法;受理交易過程中出現的相關投訴,并協助各職能部門做好調查處理工作。11.受市政府委托對“珠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珠海市市民服務熱線管理中心”進行管理。12.承擔市政務服務管理委員會和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珠海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設綜合科、協調科、監督科、管理科、政務科共5個內設機構,下轄三個中心,分別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市民服務熱線管理中心和市政務服務與數字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