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汕頭市地震局是市政府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賦予防震減災工作的行政管理職能。其主要職責:(—)、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全市防震減災工作;組織起草有關地方規章,并組織實施。(二)、編制并組織實施全市防震減災規劃和計劃;管理、監督事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三)、負責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對全市地震監測臺網站和群測群防工作實行行業管理;負責提出地震趨勢意見;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四)、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管理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按職責權限審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全市地震烈度區劃和地震災害預測;制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并檢查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五)、承擔市政府防震抗震救災指揮機關辦事機構的職能;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六)、組織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行政執法;承擔地震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工作。(七)、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組織開展地震科研及其成果的推廣應用;組織開展地震科技協作與交流。(八)、指導區、縣(市)防震減災工作(九)、承擔上級地震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