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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地震局主要職責: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管理法規規章;會同同級有關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規劃,編制城鄉總體規劃和國土利用規劃。2.承擔本級政府防震減災監督管理的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防震減災工作,查處違法行為。3.管理地震監測預測和群測群防工作。制定本地區地震監測預測規劃;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劃定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對在保護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進行審核;組織開展震情跟蹤、異常核查及群測群防工作。4.管理本地區地震烈度區劃和震害預測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審定地震災區重建的抗震設防標準,參與災區重建規劃編制工作;保護典型地震遺址、遺跡。5.指導和監督地震應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地震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單位編制地震應急預案、負責對地震應急預案的編制與實施、避護場所的設置管理、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等工作的監督檢查;承擔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6.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工作;管理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及時收集、保存有關地震的資料和信息,并建立完整的檔案。7.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協助、督促有關單位做好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地震應急救援演練。8.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組織管理地震科學技術研究、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組織開展地震科技工作與交流;指導防震減災事業有關的學會、協會工作。9.管理所屬事業單位及地方地震臺站;指導下一級地震工作機構的工作;協助轄區內專業地震臺站的工作。10.承辦本級政府和上一級地震工作管理機構交辦的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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