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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肇慶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簡稱市直機關工委),為市委領導市直機關黨的工作的派出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全面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規劃市直機關黨的建設并組織實施。指導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以及省管單位黨的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抓好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設。 2、指導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以及省管單位黨組織、黨員和干部職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抓好黨員教育管理、發展黨員和黨員干部的培訓工作。 3、指導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以及省管單位黨組織、黨員和干部職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開展創建活動,建設文明和諧機關。 4、指導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以及省管單位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督促和檢查;指導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以及中心組學習并檢查落實情況;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益不受侵犯;了解黨員和群眾對市直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意見,并向市委報告。 5、審批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以及省管單位黨組織的設置和所屬黨組織的換屆選舉工作;審批所屬機關黨組織選出的書記、副書記;負責市直單位參加市黨代會代表選舉的有關工作,抓好黨代表工作室建設;表彰市直機關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做好黨內統計工作。 6、領導市直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按任免權限的規定,審理黨員干部違紀問題和審批黨員的處分決定。 7、抓好市直機關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績效考核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隊伍建設。 8、管理和組織開展市直機關黨代表工作室日常工作,發揮知黨情、聽民意、促和諧的作用。9、領導市直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按照各自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10、承辦、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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