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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市科技政策、規章和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科技發展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二)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市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重點、優先領域;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市科技創新能力;參與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綜合性項目、新建和引進項目的論證與決策。(三)組織制定和申報實施科技攻關、星火計劃、火炬計劃、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市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組建計劃,加強宏觀管理。(四)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運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培育和指導各種科技示范推廣基地建設;培育和指導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協助抓好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工作;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五)負責管理歸口管理的市級、本級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基金和科技發展基金。(六)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參與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和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八)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促進民營科技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計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咨詢、科技評估等科技服務機構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九)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和科技期刊的管理工作;負責省金科網絡中心云浮分中心管理工作。(十)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制訂全市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計劃,編制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專利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訂全市專利工作發展的規劃和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專利執法工作,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負責有關知識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協調指導知識產權保護和創新體系的建立。(十二)指導、協調市直各部門和各縣(市、區)的科技管理、防震減災和知識產權工作。(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科技廳、省地震局和省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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