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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外事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外事僑務工作的指示和決定;進行外事僑務工作調研,為市委、市政府的外事僑務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二)制定本市外事僑務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外事僑務方針政策和有關法規的情況;審核報請市委、市政府審批的涉外涉僑文件;協調我市重大涉外涉僑事項;負責處理或協調處理我市重大涉外涉僑事務。(三)承辦接待來訪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來賓;接待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歸口管理經批準來訪的外國記者,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外國記者采訪活動的安排;統籌安排市領導的外事活動;統一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各單位的外事接待工作;承辦需請市領導接待會見重要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知名人士及其重要社團的審核報批工作。(四)承辦市領導和我市其他人員因公出國、赴港澳有關事項;承辦邀請外國相當于我國現職副省級以上及非經貿類人員來訪的報批事宜;審批應邀商務來訪的外國副省級以下人士入境事宜。(五)認真貫徹執行涉外人員守則,配合紀檢、監察等部門檢查外事紀律的執行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協助或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外事紀律的行為。(六)統籌安排本市各部門、各單位與外國領事機構的交往活動;承辦外國駐華使領館領事認證事宜。(七)指導和促進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指導民間對外交往工作。(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口岸的外事業務和涉外事宜。(九)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工作;處理或協助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十)承擔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外交部做好我市赴外交流和研修人員的選派以及借調駐外使館人員的選調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市翻譯職稱評審工作。(十一)配合和協助黨委宣傳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工作。協同審核本市重要涉外涉僑報道;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及海外華裔青少年夏(冬)令營活動;負責《薌江報》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指導辦好全市僑刊、鄉訊。(十二)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接待和交流,加大對新華僑華人和新生代華僑華人的工作力度,拓展僑務工作的新領域。(十三)在中央、省委對臺工作的方針指導下,通過僑務的渠道開展僑務對臺工作。(十四)開展華僑華人、港澳同胞資金、技術、人才引進服務工作,提出政策建議。(十五)指導、管理、監督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工作,負責對捐贈興辦公益事業有貢獻的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團體、個人的表彰工作。(十六)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華僑、華人在國內的合法權益;開展歸僑、僑眷工作;負責華僑回國安置工作;協同各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對歸僑的扶貧、救濟工作。(十七)指導協調華僑農場體制改革和華僑農場經濟開發區建設工作。(十八)負責向有關部門推薦和協同做好人大、政協及有關團體的港澳同胞、華僑、歸僑僑眷代表人事安排工作。(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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