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泉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閩委[2005]59號)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在泉州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復》(閩政文[2006]507號)、《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市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泉委[2005]98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泉政文〔2007〕59號)精神,在市城市建設監察支隊和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基礎上組建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加掛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牌子。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負責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市政府工作部門,規格為正處級。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思路,結合我市實際,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構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區為主”的管理體制和“一職多能、綜合執法,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堵疏結合、全面覆蓋”的工作機制。全市性的執法行動、專項治理以及全局性、突擊性的任務由市行政執法局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和統一協調。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政策研究,擬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規范性文件;(二)負責指導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制定工作目標和工作規劃(計劃),對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重大行政執法活動時,統一調配使用市區行政執法人員及執法設備;(三)依法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負責泉州經濟開發區、跨區域性和重大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四)行使綜合、指導、監督協調權,對各區行政執法局不依法實施行政行為進行督促糾正;(五)負責組織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和業務培訓及執法資格的審查工作;協管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領導干部。(六)負責研究和建立市區統一的城市管理運作與監督機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社會服務承諾制、工作考評制、錯案追究制,制定《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行為規范》等規章制度、行為準則并監督執行;(七)負責制定執法文書,建立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八)負責對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的日常監察工作;(九)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