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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并組織實施公路、水路交通地方規范性文件;指導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和實施全市交通領域的行政執法。(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總體規劃;參與擬訂并組織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港口規劃,按規定負責岸線使用的管理工作。(三)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依法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四)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指導城市客運、出租汽車、城市地鐵和軌道交通運營以及汽車租賃等工作;按規定做好汽車出入境運輸、國際和國境河流運輸的有關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亂”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五)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六)貫徹執行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相關投融資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對公路、水路項目立項、可研審批或核準提出行業審查意見;按規定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按規定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負責經營性收費公路收費站點、收費標準的申報工作。(七)指導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公路、水路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公路、水路交通運行情況,開展有關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指導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八)指導、協調道路、水路運輸與民航運輸的銜接;銜接市委、市政府交辦的涉及民航事務的有關事項。(九)負責公路、水路國際合作交流與外事相關工作;按規定做好交通系統對臺工作。(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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