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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人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條例》,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依法管理全市人防工作和人防建設。(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國防建設需要,制定我市人防建設的發展戰略與中長期規劃,編制人防建設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三)研究制定全市人防工程建設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擬定全市人防重點鎮的防護類別、防護標準,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防建設進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落實人防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依據國家規定的人防工程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負責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設計的審核和人防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并參加竣工驗收;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督,并與規劃、計劃、建設等部門共同搞好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開發利用和審批工作。(四)負責人防組織指揮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和戰時人口疏散計劃及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組織制定人防通信警報建設,實施人防無線電管理。(五)負責指導和檢查督促全市人防教育;配合市教育主管部門編制人防教學計劃,指導在校學生的人防教育。(六)制定全市人防干部和專業分隊人員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開展人防科學技術和人防理論研究,推廣應用科研成果。(七)負責市級人防建設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代編制全市人防經費預決算并實施監督檢查。(八)制訂全市人防平戰結合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人防平戰結合工作。負責對市人防辦直屬單位的領導。(九)戰時組織指揮人民群眾進行防空襲斗爭,消除空襲后果,配合城市防衛和要地防空作戰,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活秩序;平時參與搶險救災組織指揮相應職能,為搶險救災提供服務。(十)完成市政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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