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南平市應急管理局主要工作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并組織實施我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性、規范性文件;擬訂全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二)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監督考核通報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執行情況。(三)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依法綜合監督檢查有關行業監管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其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綜合監督檢查有關行業監管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有關行業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四)承擔全市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負責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安全生產、經營許可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較大事故,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檢測和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查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等。(五)負責組織市政府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和專項督查工作;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組織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六)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七)負責監督檢查職責范圍內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以下稱建設項目“三同時”)情況。(八)負責指導并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煤礦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九)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十)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十一)組織擬訂并督促實施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推進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十二)綜合協調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十三)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