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龍巖市供銷合作社(原稱龍巖地區供銷社)成立于1952年。供銷合作社是黨和政府聯系農業、農村、農民的橋梁和紐帶,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力量,是公共服務行業。改革開放之前,供銷社系統在我市農村保障商品供給、農產品收購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龍巖市供銷社是市直屬事業單位,市供銷社系統下屬有五縣、一市、一區供銷合作聯合社。市直屬單位有供銷經濟貿易有限公司、供銷干校。全市系統有基層供銷社57個,社有企業38個。共有干部職工1498人。其主要職責:1、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的發展和改革,參與協調全市合作經濟組織的布局調整。2、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再生資源、煙花爆竹、抗災物資的經營和儲備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3、負責協調與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的關系,及時反映供銷合作社系統改革和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并提出相關建議;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單位、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全體社員的合法權益,保護集體企業資產安全完整。4、負責對全市供銷合作社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及時提供農副產品的產銷信息,促進城鄉物資交流,開拓農村市場,增加農民收入。5、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組織興辦農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和建立農副產品基地,引導農民有組織地進入市場,推動農業產業化。6、行使本級合作社社有資產的所有權代表和管理者的職能,并對市級直屬企業進行監督管理,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7、負責供銷合作社系統黨建工作,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廉政建設,制定供銷合作社系統人才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供銷合作社系統內基層單位領導和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8、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檢查督促所屬單位安全生產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隱患。9、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