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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內江市委內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內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內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內委發〔2010〕10號)精神,設立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掛內江市公務員局(簡稱市公務員局)牌子。其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擬訂并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市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并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辦法,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市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六)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有關離退休政策的貫徹意見。(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內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內(回內)工作或定居政策。(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十)貫徹執行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擬訂全市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十一)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十二)指導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十三)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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