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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 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州)、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3〕39 號),設立內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掛內江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食品安全辦)牌子。其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食品(含食品添加劑、酒類,下同)、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參與起草相關規范性文件和工作規劃并監督實施。(二)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規劃,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全市各級人民政府分級負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三)負責全市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安全監管和質量管理規范。制定全市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年度檢查工作計劃、重大整頓治理工作方案并組織落實。負責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環節涉及食品安全的監管。(四)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范;負責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機制和信息統一公布制度,統一發布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五)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法規。貫徹實施藥品法典;監督實施全市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研制、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規范;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負責執業藥師資格審查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督抽樣工作。(六)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中藥飲片炮制規范和醫院制劑規范。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管中藥材市場。(七)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八)負責建立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九)組織實施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稽查制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問題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召回和處置制度;依法審查、監測食品、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廣告內容。(十)負責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責任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十一)負責制定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十二)負責開展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十三)組織開展重大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問題的調查研究,掌握分析全市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形勢,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十四)指導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十五)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完善綜合監管制度。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市級有關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十六)承辦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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