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內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人民防空、民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地方規范性文件及相關政策,經批準后組織實施。(二)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三)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工程建設規劃,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重點城市的防護類別、防護標準;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和涉及防空、民防安全重點項目的研究以及城市建設項目方案的審查。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參與全市地下空間規劃、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檢查城市地面建設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貫徹人民防空的要求。(四)負責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組織指揮工作,依法制定和修訂全市防空襲方案,以及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各種保障計劃和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群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五)組織修建人民防空、民防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指導監督檢查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負責公用的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對全市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拆除人防工程的審批工作。(六)負責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民防信息化建設,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民防通信警報建設規劃,組織全市人民防空、民防通信、警報網的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保障人民防空、民防通信、警報網建設。根據需要,負責組織試鳴防空警報。(七)負責人民防空工作中涉及的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承擔市委、市政府賦予的應急救援任務,參與制定應急救援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擬訂并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民防救援方案;參與擬訂并監督實施人民防空、民防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供應等保障方案;負責人防工程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志愿者隊伍的業務培訓和動員人員應急疏散。(八)負責對《人民防空法》及其法規、規章的行政執法。(九)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宣傳教育;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民防教育計劃,規定教育內容,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并負責監督檢查;普及人民防空、民防基本知識和技能。(十)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民防整體平戰結合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市人防平戰結合工作的開展。(十一)負責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經費的計劃、籌集、使用和管理;負責國有人民防空戰備資產、專業物資設備的監督、檢查與管理。(十二)戰時負責接收、發放空襲警報和組織實施燈火管制,組織指揮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協助有關部門搞好生活物資供應和其他保障工作,組織消除空襲后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平時參與防災救災和應急救援。(十三)指導省級人防重點縣人民防空、民防工作,協助管理縣人防部門領導干部。(十四)承擔由市政府公布的人防工程拆除、防空地下室建設、人民防空警報設施拆除等審批事項。(十五)承辦市政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