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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以下簡稱園區)原名雅安市農業高科技生態園區,于2001年12月經四川省科技廳批準為省級農業科技園區。2004年4月經省政府辦公廳批準為全省保留的僅有的兩個農業科技園區之一。2007年4月被省政府列入全省八大園區之一。2010年12月國家科學技術部將園區正式列入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根據《關于完善四川雅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管理體制有關問題的通知》(雅編發〔2011〕27號)、《關于明確四川雅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通知》(雅編辦〔2018〕 61 號)、《關于明確四川雅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環境保護管理職責的通知》(雅編辦〔2018〕66 號) 、《關于明確四川雅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食品藥品管理職責的通知》(雅編辦〔2018〕71號)文件精神,市農業園區管委會為市政府管理的正縣級直屬事業單位,職能職責如下: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建設農業科技園區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園區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發展方向、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加快推薦園區建設的政策措施。二、組織協調有關市直部門、縣(區)落實國家、省和市委、市政府下達園區的各項建設工作任務;組織各級科技計劃項目的推薦申報;組織開展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指導督查相關縣(區)實施園區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有關建設項目。三、協助相關縣(區)開展園區招商引資、吸引企業、項目和資金進入園區發展。四、組織開展園區食品藥品日常監督檢查;督促園區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食品藥品管理責任制、食品藥品管理規章制度;配合負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開展食品藥品執法;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和教育培訓;完成政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五、組織開展園區環境保護日常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園區環境保護責任制、環境保護規章制度;配合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開展環境保護執法;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宣傳和教育培訓;完成政府環境保護監管部門 交辦的其他環境保護工作。六、涉及安全生產管理主要職責:組織開展園區安全生產日常監督檢查;督促園區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完善實施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配合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執法;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和教育培訓;完成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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