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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8日,山東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審議通過《關于山東省省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標志著山東省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10月9日上午,山東省委召開省級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對全面推進改革作了安排部署。在對應國務院組成部門調整方面,組建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其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文化藝術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文化藝術和文物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省文化藝術事業發展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全省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改革。(二)指導、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三)負責推進全省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全省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四)負責擬訂全省文化藝術產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省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指導、協調動漫和網絡游戲產業發展。(五)指導、管理全省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全省公共圖書館、藝術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六)牽頭擬訂全省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齊魯文化傳承創新工程;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七)負責擬訂全省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省文化藝術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組織和指導營業性演出活動、演出場所和娛樂場所經營活動、互聯網文化和藝術品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承擔省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八)負責擬訂全省文化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設。(九)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參與指導對外文化宣傳工作;推動對港澳臺的文化交流;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十)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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