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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城鄉管理、工程建設、建筑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建設科技、墻體材料革新、建筑節能、園林綠化、市容環衛、市政、城建檔案的政策、法規,制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發展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進行行業管理。(二)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及全國、全省統一定額;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市統一定額估價表,組織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投資估算指標、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監督管理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三)監督規范房地產市場,推進住宅產業化工作;負責編制全市房地產開發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指導實施;組織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招標、投標;負責協調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四)監督管理建筑市場,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負責基本建設實施階段的綜合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建筑市場準入和清出、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有形建筑市場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安全;依法查處工程建設各方及相關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征收管理建筑施工企業養老保障金;根據有關規定協調處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投訴工作,負責民工工資保證金的管理工作,指導區縣做好相關清欠工作。(五)負責全市城鄉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市政設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市容環境衛生、城市防汛工作;負責全市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與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城市規劃區內專業綠化和社會綠化的實施;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的審核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承擔對全市歷史文化名城(鎮、村)、歷史優秀建筑的保護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數字化城市管理及12319城建服務熱線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建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地下管網普查及檔案使用、管理工作。(六)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的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和省、市級中心鎮的建設。(七)負責編制年度城建維護費計劃,負責編制城建重點工程投資計劃,依法管理和使用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參與對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征收使用、投資和收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淄博新城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中城市道路及綠化、環衛配套費和中小學建設補助資金部分的收費;參與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負責城市建設統計工作。(八)負責全市工程勘察設計咨詢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實施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范;負責結建防空地下室設計審查、施工許可和質量監督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和權限負責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批工作,參與概預算方案的審批;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九)負責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管理、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建筑節能、墻體材料革新、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技術創新工作。(十)負責全市建筑業、建設監理、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代理、工程造價咨詢、工程質量監測、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環境衛生、房地產開發、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施工圖審查等單位(機構)的資格審核、認定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和管理權限負責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的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十一)組織協調建筑企業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筑勞務合作,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十二)歸口管理市房產管理局和市公用事業局。(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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