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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一)承擔涉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二)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規劃、計劃、政策、標準并監督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并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三)承擔道路、水路和城市客運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擬訂道路、水路和城市客運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營運規范、技術標準并監督實施;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指導道路、水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工作。(四)承擔水上交通運輸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市轄內河水上交通管制、救助打撈、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舶(不含漁業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防止污染工作;指導內河港口設施安保、引航管理工作。(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和城市客運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擬訂全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并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公路通行費收費、內河船閘、超限超載監測站點設置的審核呈報工作;指導行業投融資工作。(六)承擔公路、水路和城市客運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工作;按規定負責內河港口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七)按省高速公路主管部門的要求,承擔有關高速公路管理責任;負責全市國道、省道的布局規劃,組織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監督和指導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工作。(八)負責城市客運(含出租車)運營管理工作。(九)貫徹實施國家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范,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有關信息。(十)指導交通運輸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相關涉外運輸的管理工作。(十一)指導公路、水路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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