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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要職責:(一)擬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 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重大問題; 參與制定全市經濟發展戰略目標及中長期規劃;起草相關規范性文件。(二)編制并組織實施近期工業和信息化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 組織協調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平衡電力資源、指導電力調度、推進節能發電和節約用電;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牽頭協調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中有關問題,組織聯合執法;負責應急工業產品生產組織工作。(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政策建議,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升級,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調整方案,指導企業工業設計、推進創意產業發展;組織推進重點企業發展;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作;推動工業、信息化領域新興產業發展。(四)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并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按有關規定申報、核準、備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擬訂并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有關政策; 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五)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和國產化,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 新工藝,指導制造業發展;按規定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并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組織協調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及企業技術開發中心建設。(六)研究制定多種所有制企業改革發展政策措施,推進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組織擬訂扶持和加快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措施,組織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企業加強管理,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推進綜合性及企業公共實訓基地建設;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教育培訓工作。(七)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參與協調鐵路、公路、水運、航空聯合運輸;負責鐵路監護道口協調工作;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成品油流通和煤炭經營監督管理。(八)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制定行業規劃并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重大問題;聯系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并指導其改革和調整;負責市級藥品儲備管理和中藥材生產項目扶持管理;負責繭絲綢行業管理;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 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軍工、軍民結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制定和實施。(九)推進汽車產業發展,制定產業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汽車產業資源整合、科學布局、結構優化調整和推進上下游及相關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組織全市重點整車及零部件企業本地化配套建設;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十)審核上報國家、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機械制造、電子信息、食品、黃金等產業集群化發展,組織培育工業園區、區域品牌;組織實施市中心區企業退城進園工作。(十一)指導工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全市非省屬煤礦安全監管工作;按規定權限負責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行政管理等工作。(十二)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智慧城市建設和大數據工作, 組織制定相關政策并協調信息化、智慧城市建設和大數據工作中重大問題;負責綜合性重大信息化工程組織實施;負責信息技術推廣應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體系建設,統籌規劃信息系統數據庫災難備份建設;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十三)推動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推進軟件產品研發與產業化;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軟件產品開發、生產、銷售、進出口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十四)指導全市電子政務建設,制定全市電子政務建設總體規劃和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協調電子政務建設中重大問題,組織協調全市基礎性、公益性電子政務系統建設管理;指導、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絡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源標準體系。(十五)擬訂全市信息網絡發展政策措施;協調市內黨政專用通信、救災應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網絡規劃、建設與管理。(十六)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十七)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全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工作,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節能環保產業;負責全市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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