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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國務院批復同意濰坊港對外開放以來,我市依照口岸對外開放的標準,全面搞好港口基礎設施和查驗設施建設,努力創造良好的通關環境。2008年10月31日,濰坊港口岸通過了省級預驗收,2009年4月17日,順利通過國家了驗收,同年6月27日,國家交通運輸部發布公告,宣布山東濰坊港口岸自2009年7月28日起正式對外開放。這是我省“十一五”期間實現對外開放的唯一海港口岸,是我市加快黃河三角洲開發、打造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的重要成果。標志著濰坊擁有了對外開放的“國門”,濰坊將在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經濟交流與合作。濰坊港始建于1996年,位于渤海萊州灣山東濰坊濱海經濟開發區海岸,地處環渤海經濟圈黃金地帶和東北亞區域經濟合作的前沿,是魯中、魯北、魯西物資出海陸路運距最短、最便捷的港口。濰坊港總體布局為以主航道為軸心“雙堤環抱”單一口門的環抱港區,碼頭形式為離岸式港島碼頭。在碼頭現場建設了隔離圍網、通關查驗處理區、查驗平臺、監控傳輸網絡設施;在港區建設了聯檢辦公服務大樓,建成了國內一流的口岸通關聯檢大廳;在市區內建設了濰坊邊檢站、監護營房和海事船檢合署業務樓等口岸辦公設施,并配備了必要的辦公生活設備,滿足了查驗工作需求。與此同時,積極協助查驗單位推進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工作,目前,海關、檢驗檢疫、海事、邊檢等查驗單位均在口岸設立了辦事機構,配備了工作人員。引航、船代、貨代、外理、外供等通關配套機構已取得相應資質。目前,濰坊港中港區已擁有開放范圍的泊位有7個,碼頭岸線1705米,年設計吞吐能力達到了799.4萬噸。3個萬噸級通用泊位已列入山東省2013年度口岸開放計劃。2012年濰坊港港口吞吐量首次突破2000萬噸。森達美港(中港區)作為濰坊港的主港區,依托國家級的濱海經濟開發區,是以散雜貨運輸為主、臨港工業所需原材料及產成品運輸為輔的綜合性港區。西港區依托省級壽光羊口經濟開發區,主要為后方農業產業園及現代制造業園服務,積極開展海河聯運。東港區依托省級的昌邑下營經濟開發區,主要為后方濱海開發區發展建設服務。初步構成了濰坊港“一主兩輔、功能互補、多點并進、統籌發展”的框架。目前,濰坊港已同韓國、日本、俄羅斯、朝鮮、臺灣等國家和地區的20多個港口有貿易往來,貨種主要包括:鋁土、煤炭、石油及天然氣制品、原鹽、鐵礦、陶土、純堿等30多個品種,貨源涵蓋化工、能源、糧食、造紙、建筑、機械加工等多個行業領域,是山東省地區性重要港口。市委、市政府著眼于發揮濰坊港腹地遼闊、資源豐富、貨源充足的區位優勢,不斷增強港口的輻射力和核心競爭力,全方位優化港口發展環境。近幾年來,在濰坊北部逐步構筑起了集公、鐵、水、空于一體的立體化交通體系,增強了濰坊港口岸的輻射帶動功能;目前,正在加緊規劃建設濱海新城,努力培育電力能源、海洋化工、機械裝備、臨港物流等產業集群,為濰坊港口岸運營提供貨源支撐和流通支持,不斷優化口岸經濟發展的社會環境。下一步,我們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引,以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開發和高端制造業基地建設為契機,努力打造功能齊全、設備先進、管理科學的現代化海港口岸,充分發揮濰坊港口岸在半島藍色經濟區發展中的基礎性作用,為全市乃至全省的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貢獻。根據工作需要,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濰坊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該單位為正縣級事業單位,直屬市政府領導。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有關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我市有關政策規定,并組織實施。(二)編制并組織實施全市口岸開放規劃和計劃,組織驗收和審查上報口岸開放與關閉,辦理報批外國籍交通運輸工具臨時進出非開放口岸事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辟國際客運、貨運航線。(三)會同有關部門審查上報口岸檢查檢驗機關人員編制及其配套設施建設資金事宜,檢查督促轄區口岸配套設施建設和改造。(四)督促檢查口岸檢查檢驗機關按照各自的職責和規定對出入境人員、交通運輸工具、貨物和行李物品進行監督管理以及檢查、檢驗、檢疫等。(五)主持平衡轄區口岸外貿運輸計劃,組織協調口岸單位共同做好口岸集疏運和出入境旅客接送工作。(六)協調處理或者裁決口岸單位之間發生的影響口岸正常運轉的爭議。(七)組織口岸單位對工作人員進行涉外政策、紀律和國家安全教育。(八)查處違反口岸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口岸重大涉外事件。(九)組織口岸單位開展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口岸活動。(十)濰坊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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