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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交通運輸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規劃、計劃、政策、標準并監督實施;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有關標準并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二)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有關信息。(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擬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運營規范、技術標準并監督實施;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指導道路、水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治理公路、水路“三亂”工作;指導城市客運工作。(四)承擔市管內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市管內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險品運輸監管工作,組織市管內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撈工作;負責船舶(不含漁業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防止污染工作;指導港口設施保安、引航管理工作;負責航道規劃、建設、管理,船員發證以及港航設施建設和行業管理。(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及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執行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公路通行費收費標準、公路超限檢測站設置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行業投融資工作。(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工作;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七)負責提出高速公路及普通國道、省道的布局規劃建議,協調高速公路有關工作,組織普通國道、省道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監督和指導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工作。(八)貫徹實施國家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范,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九)指導交通運輸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相關國際運輸的管理工作。(十)指導公路、水路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推進交通領域軍民融合,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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